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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抚育费女学生状告生父
发布时间:2003-08-27 15:08:54
近日,四川遂宁市市中区法院审结了一起16岁高中生状告生父追索抚育费的案件。最后经调解,生父愿负担女儿在高中期间的学杂费。
今年8月中旬,遂宁中学高二学生祁某因其父不愿为她支付学杂费而面临失学。她将父亲祁海(化名)告上了法庭。8月12日,法院受理此案。法院领导得知案情后,决定减免原告诉讼费400元,要求法庭尽快审结此案,保证原告祁某按时上学。庭审得知,祁海与原告之母陈某已离婚,原告随其母共同生活,母亲现已下岗,生活困难,无力继续全额负担原告上学费用,使原告面临失学的危险。 庭审中,祁某向父亲祁海追索抚育费,祁海以种种理由推脱。父女之间的抵触情绪很大。民一庭庭长陈历强等积极调解,终于解除了父女间的隔阂,被告祁海自愿负担原告祁某在高中期间的学杂费。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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