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小姐的两件皮大衣经干洗店处理后,不但缩小起皱,而且还严重变色。乔小姐一怒之下将干洗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5000元。8月22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作出了干洗店赔偿乔小姐1350元的判决。
今年5月6日,结婚不久的乔小姐将米黄色毛皮大衣和桔黄色皮夹克等两件衣服交给由张先生经营的干洗店干洗。5月14日,乔小姐取出洗好的衣服后,发现其中两件皮衣存在严重的干洗质量问题,遂立即与张先生交涉。干洗店经重洗后,结果仍未能使乔小姐如愿。事情发生后,乔小姐向消协投诉索赔。上海市洗染行业协会鉴定后出具的事故鉴定书认为,米黄色短大衣和桔黄色短上衣洗后出现色污、色花的现象是由于洗涤操作不当所致。虽然鉴定结果是明白清楚,但干洗店在支付了160元鉴定费后,仍然不愿再作其他赔偿。为此,乔小姐于今年6月将干冼店经营者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5000元。法庭上,张先生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因此非但不同意赔偿,反而要求乔小姐赔偿其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的干洗服务存在瑕疵,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根据上海市洗染行业关于“对衣物局部有问题,不影响正常穿着,经营者以修补为主,并给予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10倍赔偿;衣物丢失,损坏,丧失穿用价值(皮衣清冼除外),给予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20倍赔偿”的规定,乔小姐要求给予不超过洗衣费20倍赔偿的依据不足。在参照了彩色长大衣每件100元,彩色皮茄克每件35元的干洗价目表的标准后,法院以10倍的洗衣费核定了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