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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手术失败 女子状告计生局
发布时间:2003-08-22 08:27:37
因患宫外孕不得不做输卵管切除术的高某,把为她实施避孕手术的某县计生局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高某的上诉。
据了解,1998年,高某在某县计生局做了皮下埋植避孕手术。2000年7月,高某被某县医院诊断为宫外孕,并做了手术,术中被切除左侧输卵管。 高某认为,由于避孕手术未起到避孕效果,才导致了宫外孕和输卵管被切除,因此计生局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而计生局却认为,任何一种避孕方法均达不到100%的成功率,他们是严格按照程序,在进行了常规检查并询问了既往病史,确定无禁忌症后,才为高某做了手术。 一审败诉后,高某不服,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家法院认为,手术虽未起到避孕效果,但宫外孕及输卵管切除不是避孕失败的必然后果,驳回了高某的上诉。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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