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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当事人为维护采光权上法庭
作者:邢国然 李国旗 发布时间:2003-08-06 14:16:04
近日,河南省滑县就发生一起因阳光引发的官司。赵某因翻建的楼房影响了邻居张某的采光,法院一审判其赔偿张某损失1万元。
赵某和张某系前后邻居,张某居北,赵某居南。2002年3月,赵某动工翻建房屋。看着赵某的楼房越盖越高,已经影响了自己院落和房屋的采光,张某就主动同赵某协商。可赵某认为盖房是自己的事情,他人无权干涉,继续施工。张某只好将赵某告上了法庭。 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翻建的楼房高达10余米,确实对原告张某院内及房屋的采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被告赵某损害了原告的采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目前尚无采光的赔偿标准,法院综合本案情况酌定1万元。目前,赵某已经提起了上诉。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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