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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宣判3起知产案件
作者:陈忠仪 王海文   发布时间:2003-04-28 09:22:25


    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3起知识产权案件。这3起案件的原告分别为本市、外地和外籍公司及个人,他们作为商标、专利权的所有人,其合法权益均获得了公正、平等的保护。

    2001年,曾担任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的朱国庆,利用为光明牛奶管理9个牛奶销售站之便,为牟利制造假冒的光明牌牛奶销售,通过租赁民宅、购置制作假冒产品机器、招募人员等手段,购买本市越杰乳品有限公司、浩源乳品厂的牛奶后,由朱国庆提供印有光明牛奶图文商标的光明牛奶空瓶,越杰公司和浩源厂使用上述牛奶空瓶罐装其生产的牛奶后,在朱国庆管理的销售站销售假冒光明牛奶。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朱国庆共生产假冒的光明牌瓶装牛奶80万余瓶,从中获利人民币10万元。朱国庆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已受刑事处罚。法院对朱国庆作出了赔偿原告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的判决。同时,判令越杰乳品有限公司、上海浩源乳品厂分别赔偿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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