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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插足”续弦获赔
作者:马天帅   发布时间:2003-04-07 10:26:33


    一男子再婚多年后,又与前妻非法同居,并诉请与现任妻子离婚,而现任妻子则以“前妻插足”为由提出精神赔偿。昨日,龙泉驿区法庭对此案的调解宣告成功。

  龙泉驿区的陈某与薛某于1995年结婚。从去年4月开始,两人因陈某与前妻所生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发生纠纷并有抓扯行为。吵架后,陈某便经常不回家并与前妻宫某一起生活。今年1月,很久没有回家的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薛某的婚姻关系。开庭时,薛某当庭表示愿意离婚,但却突然抛出陈某与前妻宫某非法同居的证据,要求陈某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

  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于昨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陈某放弃共同财产的分割,归薛某所有;陈某赔偿薛某精神抚慰金3000元。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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