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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审结一侵犯著作权案
作者:孙永祥 张之悦 发布时间:2002-07-19 09:48:57
日前,两名被告被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认为,《钱龙证券投资分析系统网络版》是上海乾隆高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产品。李海、张宏军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案件审理过程中,两被告有悔罪表现。法院没收了李海的违法所得34700元及张宏军违法所得54900元,二人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海乾隆高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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