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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投案再分配破产财产
作者:张慧鹏 周华娆 黄 雄   发布时间:2002-07-01 09:33:00


    今天上午,广东国投破产案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153家债权人参加了会议,其中境外债权人57家。破产清算组向债权人通报第四阶段破产清算工作情况,并进行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

    广东国投破产案进入司法程序三年半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320名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人民币387.7亿元,已确认的债权人210家,确认债权203.7亿元,确认率占52.6%,已否认的债权184亿元,否认率占47.4%,破产债权确认工作已基本完成。前年10月已进行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到今年6月,追回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现金人民币11.2亿元,扣除清算费用及税收后可供第二次分配的现金8.2亿元,债权平均受偿率为4%。两次破产财产分配现金15.1亿元,平均债权受偿率达7.38%。

    据介绍,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后,广东省高院和清算组依法、按规、参照国际惯例做了大量工作,省高院指定省内58个市县法院,抽调约500名法官负责追收债权工作,查封了债务人一批土地、房产、设备等,促使一批债务人与清算组达成还款协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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