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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判处一起以仿制品冒充文物诈骗案
作者:马椿寿   发布时间:2002-06-28 13:46:31


    4月8日,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以仿制品冒充文物诈骗案,自作聪明的4骗子落得个追回被骗款后又被判刑加罚金的双重处罚。

    本想凭自己眼力做点古董生意怕上虞市农民吴荣兴、陈金松,于去年春在慈溪人手中以1300元价购得一只古董青瓷粉盒,结果一清洗发现是仿制品,自感受骗的他俩不是去报案,而是自作聪明将粉盒涂上泥巴去行骗,结果东关街道喜欢古董的林某信以为真,以2800元的价格成交。初次得手,俩人由此找到了赚钱的路,继而纠集了丁丹芳与章某等人将明知是仿制品以700元价买的1把执壶谎称是文物,以5800元的高价出售给汤某。正当这伙人自以为得计时,两名被害人发现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当上虞警方于去年12月送交该当市文物管理所鉴定后,确定这两件青瓷粉盒及执壶均为当代仿制品,估价每件仅为2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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