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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5名抢劫犯被严惩
作者:温远雄 发布时间:2002-06-13 16:59:02
近日,鹤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结伙暴力入屋抢劫的5名罪犯进行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邓波、李国齐、程华芬、刘兴平、冯英伙同“沅陵佬”、周X芬(两人均另案处理)从东莞市窜到鹤山市沙坪镇桂北村某出租屋,与租住于此的程华芬密谋抢劫作案,并要求程华芬选定有钱的“三陪”小姐为作案对象。程华芬因平时曾与王X娟发生过矛盾而怀恨在心,提出抢劫王X娟泄愤,并替邓波等人租下沙坪镇围仔村某号801房密谋抢劫王X娟的事宜。23日下午3时许,程华芬以向王X琨借边防证为名,带刘兴平、冯英及周X芬踩点后,当晚8时许,邓波、李国齐伙同“沅陵佬”(携带菜刀)窜到桂林苑某号503房敲开门后冲进屋内,取出菜刀威吓屋内的王X琨、王X娟,又殴打反抗的王X琨,然后用衣物将两事主塞口并反绑双手(经鉴定两事主损伤属轻微伤)。三人在屋内大肆搜掠财物,抢去王X娟的现金人民币80元、摩托罗拉V998+手机1台和白金项链1条(物品共价值人民币2170元),抢去王X琨的现金人民币520元、摩托罗拉V998+手机1台和金项链1条(物品价值人民币2075元),搜去另一住客陈X霞的现金人民币1200元(上述款物合共价值人民币6155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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