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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严惩绑架案凶犯
作者:王曙光 张献东   发布时间:2002-06-12 09:38:53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南焦作“2·7”绑架案,近日在焦作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慧鹏、刘战保犯绑架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二人的全部个人财产。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1年春天以来,被告人金慧鹏(原系焦作市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人)、刘战保(河南省滑县留固镇小寨村农民)二人多次预谋绑架焦作市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某之子金丙辛,以勒索金某钱财。

2002年2月7日18时许,金慧鹏、刘战保二人再次预谋后,由金慧鹏驾驶租用的夏利车,以邀请金丙辛洗澡为诱饵,将金丙辛骗上出租车。刘战保即用衣服蒙住金丙辛的头,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砖头猛砸金丙辛头部,使其昏迷,而后,又用石头猛砸其头部,致其死亡,后焚尸灭迹。经法医鉴定,金丙辛系被他人用不规则钝器多次打击头面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当晚21时50分,被告人金慧鹏、刘战保通过电话向金某索要现金40万元人民币。2月8日、9日,由金慧鹏驾车接应,刘战保与金某联系,先后威逼金某在焦作市山阳商城、龙源湖公园门口、东南路钢材交易市场等处交款,企图勒索钱财未逞。2月10日夜和2月11日凌晨,被告人金慧鹏、刘战保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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