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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涉黑第一大案”作出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02-06-10 08:49:49


    浙江义乌贾建军、陈东讯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6月8日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义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首犯”贾建军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贾建军、陈东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绍兴柯桥、金华义乌等地以暴力、胁迫或使用其他不法手段欺压残害百姓,为非作歹,并用金钱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保护伞。自1993年起,该组织共作案40余起,影响极其恶劣。2001年8月,这个被称为金华“涉黑第一大案”的特大涉黑组织被警方彻底摧毁。金华司法机关顺藤摸瓜,从幕后牵出一大批贪官污吏,包括原义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柳至多,原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华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业对等。

    该案自今年4月15日开始开庭审理以来,经过长达一个星期的庭审,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贾建军、陈东讯、陈旭民、何军卫、骆守潮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犯罪活动,并从中攫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据刑法有关规定,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贾建军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旭民、何军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东讯等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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