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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小熊猫皮被判刑一年半
作者:阎肃 李东民   发布时间:2002-06-06 09:42:11


    现年65岁的东北皮货商人李良,禁不住金钱诱惑,竟然企图在京出售非法购买的两张半小熊猫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宣布,依法判处李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李良原本从事皮货生意。1991年,李良在南方边境地区一非法市场上购买3张小熊猫皮。2000年,他回到齐齐哈尔市把3张小熊猫皮做成熟皮,但却做坏了半张。

    去年11月,李良带着两张半小熊猫皮来到北京。12月1日晚,李良带着小熊猫皮去找4位买主,但因买主们对小熊猫皮的真伪产生怀疑没有购买。李良在携带小熊猫皮回其租住房屋的路上,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经权威部门鉴定,李良欲出售的小熊猫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两张半小熊猫皮价值人民币47500元。现小熊猫皮已被有关部门接受后,妥善保管。

    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李良以营利为目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皮毛制品,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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