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庇护黑帮收黑钱 江西铅山两任县委书记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2-05-29 16:02:54


    江西省铅山县两任原县委书记、一名组织部长及五铜乡原任党委书记等人收受该县五铜乡原党委书记祝海全贿赂案,近日,上饶市中级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四名受贿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报道,江西铅山县“祝氏家族”黑帮十多年来,横行乡里,无恶不作。他们光天化日持枪持械残害手无寸铁的善良百姓,甚至无辜的少年,如同日本鬼子进村。“祝氏家族”主要成员祝海全,曾任五铜乡党委书记,历任下坂村支部书记,五铜乡副乡长(分管工业)、乡长等职。

  祝海全为使自己能当上五铜乡乡长、乡党委书记并使开办的应天寺金矿得到关照,自1993年至1997年,祝海全先后向时任该乡党委书记的高金火(案发时任上饶市信州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时任铅山县委组织部长的周献珍(案发时任广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铅山县委书记的涂福生(案发时任上饶市工商局正处级调研员)、时任铅山县委书记的李再春(案发时任上饶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等人行贿,达到了预期目的。

  法院一审认定高金火受贿人民币21.5万元和黄金30.64克,因有自首情节,判处高有期徒刑八年;认定周献珍受贿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认定涂福生受贿4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认定李再春受贿2.6万元,因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