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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防卫过当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2-05-13 15:10:52


    浙江某律师事务所主任裘国平与杭州某市场副总经理岳某、个体业主张某发生争执,用刀将岳某、张某刺伤。西湖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裘国平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

  据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法院查明,岳某一直对裘国平心怀怨恨。2001年9月12日下午,岳某与张某来到裘国平办公室挑衅,双方发生争吵。当岳某、张某用拳击打裘国平时,裘国平持刀向张某、岳某捅刺,致使张某腹部被刺伤致胃穿孔;岳某胸部、腋部被刺伤致右侧液气胸、右侧胸壁软组织挫伤伴广泛积气。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岳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张某、岳某被刺伤后驾车前往医院治伤,裘国平则到派出所报案。

  法院认为,裘国平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持刀将两侵害人分别刺成重伤和轻伤,该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防卫过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犯罪行为属防卫过当,故减轻处罚。

  两受害人还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判处裘国平分别赔偿张某、岳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3.19万元和1.98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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