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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副会长”被判有期徒刑3年
发布时间:2002-04-30 09:54:40
记者昨日在河南夏邑县法院了解到,屡教不改传邪教的虞城县城关镇羡庄村农民何某,近日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1995年6月,何某因非法异地传教被商丘市警方收容审查。1997年1月,总部设在河南唐河县的“中华福音团契”被公安部定为邪教组织,明令予以取缔。同年秋,何某伙同他人成立“中华福音团契豫鲁差会”,自任副会长。此后3年多的时间里,何某伙同他人多次举办邪教信徒培训班,还到山西、山东等省异地传教,散发自编自印的邪教书籍,宣传世界末日论和劫难谣言。线索提供 梁超 韩建华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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