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院召开了一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宣判大会,叶章良、王福茂等一批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案的首恶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押赴刑场枪决。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犯叶章良先后两次受陈成秋(已判刑)指使,开枪打死一人,打伤两人。1999年1月23日晚,叶章良持双管猎枪、郑宝福持单管猎枪在闽侯竹岐乡榕东村某舞厅门口,朝王某某腿部开枪,并误伤林某某,致使王某某轻伤(偏重)、林某某轻伤;1999年9月2日,在福州长乐路某娱乐城门口,叶章良持枪先后朝杨某某的臀部、腹部开枪,致其死亡。此前,叶章良还与肖某某窜入闽侯某工艺品公司,盗走67000元人民币。
在这批罪犯中,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犯王福茂的作案手段尤其残忍。2001年4月,王福茂预谋绑架某公司老板李某并对其跟踪踩点,同年6月9日晚,王福茂在踩点时起意抢劫李某家对面的女青年,王以送化妆品为由骗女青年许某某开门将其捆绑,抢走人民币600元、手机一部、工商银行牡丹卡、农行借记卡各一张,在取走5000元后又返回许某某住处守候李某。次日凌晨2时许,王福茂又强奸了许某某并将她勒死。2001年7月13日,王福茂又窜到福州作案,当晚住在其女友的妹妹李某某处。第二日凌晨5时,王福茂强奸了李某某并威逼她讲出工行卡和存折密码,而后勒死李某某,抢走手机、欧米茄手表、带钻白金项链,并取走李某存款114000元。同年7月29日,王福茂在广东省湛江市雷州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