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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破获“法轮功”分子破坏有线电视网络案
作者:记者王雷鸣、张宁 发布时间:2002-04-18 10:32:41
吉林省警方日前破获了3月5日在该省长春、松原两市发生的“法轮功”分子破坏有线电视网络、非法宣扬邪教案件,并依法逮捕了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法轮功”分子梁振兴、周润君、刘成军等9人。
该省警方介绍,这起案件造成长春市及前郭县部分有线电视用户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侵扰了正常社会秩序,造成财产损失。 今年3月5日晚19时19分,长春市城区部分正在收看电视节目的用户发现电视信号突然中断,随后屏幕上开始断断续续出现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图像。 当晚,松原市前郭县有线电视台正在播出的电视节目也突然中断,随后出现昏暗不清的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画面。 案发后,长春市和前郭县广播电视部门迅速派出工作人员对线路进行检查,并会同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正在实施破坏活动的“法轮功”分子雷明。 “法轮功”分子非法剪断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电缆、接入自制的播放装置被拆除后,长春市及前郭县正常的有线电视节目随即恢复。 警方查明,长春市“法轮功”分子梁振兴(化名小郑、郑晓刚)、周润君(化名周姨)、刘成军(化名田力)、刘伟明(化名小文)是受“法轮功”邪教组织指使从事破坏公共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的。“法轮功”的“明慧网”上登载有教授“法轮功”人员如何利用有线电视网络搞破坏活动的具体操作办法。 据犯罪嫌疑人供认,梁振兴负责组织、召集,并出资1万1千余元购买了作案设备和工具;刘成军负责分工;刘伟明和庄显坤(化名小高)负责对其他团伙成员进行技术培训;周润君负责后勤和采购作案设备。 当地警方指出,这是一起“法轮功”分子采取切断有线电视传输线路、加挂自制小型播放设备的手段非法宣扬“法轮功”邪教的刑事案件,其作案目的明确、策划周详、组织严密、分工细致。 案发当天,有关部门和警方不断接到大量群众举报,报告“法轮功”分子的破坏活动。长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当天接警4655个,大大高于平时。其中在19时19分至21时10分之间共接到报警电话1860个,电话量骤增甚至造成外部电话有20分钟无法打进指挥中心。 当地群众还纷纷向新闻媒体控诉“法轮功”的破坏行为。长春市明德小学教师王国辉说:“没想到‘法轮功’竟然占用有线电视频道宣传他们的歪理邪说。以前以为‘法轮功’是针对政府的,现在看来他们也是冲着咱老百姓来的。他们是不让人安心过日子的邪教!” 一位退休老干部说:“‘法轮功’已经发展到影响人民正常生活秩序的地步,政府必须对其进行严厉打击。‘法轮功’一天不除,人民就一天不得安宁。只有彻底清除‘法轮功’才能给人民群众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 “依照中国刑法第124条,在这一案件中‘法轮功’分子犯有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应依法严惩。”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洁说:“世界各国对于破坏国家公共设施的犯罪行为都会依照法律进行严厉打击,不管这种行为出于什么样的政治目的。”(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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