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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特大恶性交通事故责任初步确定
作者:记者胡作华 易红   发布时间:2002-04-17 15:47:54


    湖南省岳阳市公安部门今日透露,107国道“4.11”特大恶性交通事故责任得到初步确定,“冀F-03992”货车驾驶员刘贺停和“豫Q-06272”客车驾驶员(在逃)分别对这起事故负有主要、次要责任。

    公安部门指出,河北省徐水县驾驶员刘贺停驾驶装载危险物品的货车,忽视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超车,撞上了河南省驻马店市汽车客运公司的双层卧铺大客车,致使两车一同翻入107国道东侧水塘并起火爆炸。客车严重超载(核定载员32人,实际载员58人),人货混装,加大了此次事故的损害后果。此次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27人受伤,死者中包括7名儿童,最小的为2个月大的婴儿。

    据伤者反映,事故发生后,共有包括客车驾驶员、车主、售票员在内的3男1女弃车逃离现场。目前岳阳市和汨罗市公安部门已派出4个侦查组,分赴河南、河北、广东、江西四省进行调查取证和追逃、布控工作。

    “4.11”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部已派员前往事发地督办事故调查工作。河北省公安厅、河南省政府、安徽省临泉县政府也已派出工作人员到汨罗市进行事故处理协商工作。(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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