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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采光权赔400万 成都一巨额赔偿开国内先例
发布时间:2002-04-05 10:14:54


    因修建的两幢电梯公寓影响了住户采光权,成都两家房产公司付出了赔偿400万元的代价。住户因采光权受到侵犯而获得如此巨额的赔偿,在国内尚属首例。

  据悉,两家公司将于5月底前分两次支付成都军区长寿桥干休所36家住户400万元,首批付款160万元将在今日交付,余款240万元在5月30日支付。这400万元中将有172万元用作对其中20户的经济赔偿,余下的228万元用于剩下的16户在干休所内重新修建16套住房。目前,建房的前期工作已经开展。

  1999年,成都两家公司先后在成都军区干休所3幢住宿楼旁修建了两幢商楼,严重影响了采光,一楼的住户白天也得开灯。去年,不能容忍采光权被剥夺的36家住户联名致信成都市市长李春城要求解决。去年6月,李春城市长对此作出了尽力把住户们的问题解决好的批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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