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桂兰,女,朝鲜族,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1957年5月出生,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名农村基层法庭的法官,金桂兰十几年来共主审案件1050件,没有重审、改判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没有上访缠诉案件,所办案件90%以上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
多年来,金桂兰坚持心系群众,秉公执法,依法办案,注重调解,默默奉献,在当地百姓中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被誉为“心系百姓的好法官”。她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因患癌症医治无效,金桂兰法官于2012年5月8日晨不幸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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