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处理系统,是我公司独立开发并具有知识产权可迅速投入实用的程序。该程序具备网络图书馆的优良功能和卓越特点。该使用程序技术可靠,可与各种网络系统程序连结交互,查询方便快捷,具有人性化的可操作性,使用过程无须任何专业技术培训。
我公司承接的最高人民法院自建国以来全部诉讼档案、行政档案等数字化处理工作,已使1949年以来的每一份档案都可以通过网络轻松检索调阅。所处理的几十万卷数字化文档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分类清晰,具备保密程度高等特点。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及工作人员,在没有得到任何培训的情况下,均可以轻松使用、查询。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是法院系统信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大大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
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处理系统2.0、3.0发布以后,我总公司根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不断提出的各种需求和改进意见,并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现正式推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处理系统4.0》。
4.0版本完善了用户登陆界面,增加了纸质卷处理模块及管理员与电子档案的更多的统计功能。为审判人员提供更加快捷、方便、清晰的图像数据支持,在管理功能上更加细致、方便和安全。
使用更简便,查询更迅速。
4.0版本主要增加以下功能:
1、用户界面更加完善:使电子档案制作人员、档案管理员以及审判人员操作更加便捷,浏览界面更加优美。
2、纸质卷处理流程跟踪:增加了纸质卷的处理流程。使纸制卷的处理信息全部保存到后台数据库。使纸制档案形成电子档案的整个流程都与后台数据库相衔接,对纸质档案的处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大大提高了安全性。
3、电子档案黑盒子功能:对每个电子档案的形成过程及日常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功能,即数字化过程中每本档案由谁处理,日常工作中谁调阅了哪本档案都记录在案,保证了每个档案制作以及使用的透明度。
4、快捷查找纸制卷物理位置:进入档案数字化处理系统后,可根据案号或其他的案卷信息就能从保存的数据中快捷的查找到纸制卷存放的物理位置。
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后具有几点益处:
1、档案的调阅方便快捷。以前不论是审判人员还是律师等查阅卷宗都要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档案保管处手工查找翻阅。档案数字化处理后,可以直接通过电脑在几秒内时间里准确找到所需的档案。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2、实现多种检索方式。凡是能登陆到局域网的计算机都能进入电子档案系统。可以按照当事人姓名、案号、归档号、按类型等多种方式进行检索查询。
3、档案可实现部分或全部复制、打印。档案员不需要进入库房调卷,就可以复印、打印部分或全卷档案。还可以将其存到各种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等)。
4、电子档案实现分组管理。电子档案系统管理员有权对用户进行注册、注销、删除、权限修改等。可以通过权限设置对用户浏览的内容加以限制,比如,高权限用户可访问浏览法院诉讼档案的副卷;只能浏览,不能打印等。
5、电子档案实现日志管理。电子档案系统对每天电子档案查看情况自动记录。可实现对什么人、什么时间,在哪台计算机查看哪本卷宗清晰记录。通过日志的科学管理,档案员可以快速排查解决问题。
6、电子档案大幅提升安全性。电子档案安装于内部局域网,只允许本院受权人员调阅。其他非本院人员无法登陆系统查看。如有特殊情况,上级法院需要调卷,可另行处理。档案数字化处理后,纸质档案都封存入库,避免了档案的破损和丢失。
7、电子档案成本低。电子档案的维护成本远远低于纸质档案。我公司可为各级法院提供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大批量库存档案处理完成后可为法院培养相关技术人员,将来可自行完成新增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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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范例:
•最高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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