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下链接做任务领佣金?女子给诈骗分子当“群托”被判刑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5-01-07 15:06:28


  “动动手指,当天现结。日赚上千,返利过万。”“任务一完成就提现到账!太开心了!”“家人们,我都已经提现好几个66.6元了……”近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刷单返利类诈骗案,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8月起,被告人刘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上游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犯罪,仍提供QQ账号加入签到做任务的诈骗QQ群做托,通过虚构成功领取佣金打赏使被害人信以为真,引导被害人下载链接的方式参与诈骗,被告人刘某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24年1月7日,被害人陈某某在两个QQ群中看到被告人刘某某等托发送的虚假获利信息后信以为真,继而点击QQ群中的网址链接下载APP,后被他人诈骗人民币31万余元。

  2024年3月10日,被告人刘某某在省外某小区门口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时缴获被告人刘某某使用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公民钱财,数额达人民币3107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予以减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刘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拉你进群,免费兼职做任务得佣金,下载不知名APP进行垫资充值,垫资充值后,“任务未完成”、“资金被冻结”、“充值升级”,这些理由都只是引流手段,其目的是盯住你的钱袋子,请牢记以下“三点”:

  1、天上不会掉馅饼!无论是什么理由,只要是借着“刷单”、“做任务”让你反复垫资转账的,一律是诈骗!

  2、切勿相信任何所谓“快速赚钱”、“日进斗金”的“好事”,切勿相信陌生人发来的网站链接、中奖短信,不要扫描陌生二维码、下载来历不明的APP;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3、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各大电商平台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请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得到合法薪酬。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