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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以“小切口”助推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作者:吴鸿亮   发布时间:2024-10-22 15:34:3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如我在诉”要求以法官为核心的司法工作人员,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审视司法行为,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最终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着眼于诉讼服务“更高效”、审判质效“再提升”、三个效果“更显著”,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诉讼服务“更高效”

  当事人来法院起诉,即要追求公平正义的实体裁判,也希望得到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节省诉讼成本。

  2024年,扶绥法院以提速增效为抓手,着力破解当事人在立案时的堵点难点,多点带面精准发力。在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常见多发的民间借贷、离婚等11类纠纷简化版的民事起诉状和民事答辩状参考样式,在本院的微信公众号设立诉讼服务板块,线上为当事人提供各类文书样式,解决当事人不会写法律文书的难题。同时,诉讼服务板块提供广西移动微法院链接入口,当事人可通过链接进入广西移动微法院办理网上立案、诉讼费缴(退)、申请保全、线上调解、开庭等,让当事人真正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的诉讼服务便利。

  为提升纠纷化解效率,扶绥法院在聚力融合法治力量上精准发力,突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多领域多层次互动,推动县级层面出台《扶绥县建设一站式多元化解纷工作联动机制》和《扶绥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二一”工作机制》等规范性文件,为与政府职能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化解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形成“法院+N”的互动模式,推动多元解纷新格局。

  与此同时,扶绥法院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推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设立诉前专职调解员,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2024年1-9月,共完成诉前化解纠纷1995件。

  审判质效“再提升”

  “几年的辛苦钱终于到手了,今天收到钱都是有些激动不已,这几年干的活全都在外面欠着,自己家生活养孩子老人生病都是借钱花。终于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钱,都有些激动的想哭,讨薪的过程太不容易了,一讨就是好几年。还得是靠法官和书记员,是你们的帮助我们今天才能拿到钱。真心感谢!”近日,扶绥法院通过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案件事实顺利调解了9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实现了案件的息诉止争。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办结仅用时42天,高效帮助农民工追回了工钱,9个当事人的代表盛某军对法官和书记员发来了感谢短信。

  扶绥法院坚持“小案不小办”,强化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巡回审判、示范调解等方式,全面查明事实,捋顺法律关系。坚持全流程释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做好风险提示、讲清程序要求、释明裁判理由深化全过程实质性解纷理念,对群众诉讼过程中的所思所盼做到积极关注、妥善回应,有力助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扶绥法院坚持以提升审判质效为抓手,研究制定《扶绥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落实院庭长阅核工作的实施细致》,压实压紧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科学精细化加强审判管理,建立条线指导、上下级沟通常态化机制,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审判数据会商会议、发改案件分析会议、法官沙龙等工具,解决法律适用分歧,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和裁判说服力,避免上诉、发改、再审案件的衍生。

  三个效果“更显著”

  “如我在诉”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把实质性化解纠纷、解决问题作为司法的终极目标。扶绥法院始终坚持在每一个审判、执行环节都把服判息诉、问题化解的功课做到极致。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最具体环节。扶绥法院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执行模式,建立“执前督促”机制,向义务人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拒不履行风险提示书》,由专人负责释明法律、厘清义务、敦促履行等工作,尽量将执行案件化解在正式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采取保全措施,不断拓展诉前和诉中保全渠道,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倒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树立系统观念,加强联动共治,利用基层党政干部、乡贤、网格员主动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查人找物、引导履行,深化执源治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适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严格适用惩戒决定书或限制消费令的条件和程序,探索通过失信惩戒宽限期等赢得当事人对强制执行的支持。今年以来,全院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为63.68%,同比下降8.64个百分点。

  扶绥法院努力做实社会效果,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将个案办理延伸到社会治理,用好司法建议“良方”,助推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达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累计向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发出三份司法建议,回复率100%。

  与此同时,扶绥法院还积极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解“燃眉之急”,助力兜牢民生底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如我在诉”是人民司法工作真正做到换位思考的好理念,是司法审判切实贯彻群众路线的好做法。扶绥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金玲表示,扶绥法院将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把“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和要求贯穿案件审判执行的各方面、全过程,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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