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召开联席会,共同研究讨论签署《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试行)。县法院分管副院长杨冠华、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杨绍欢、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吴晓军及刑事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三家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进行充分讨论,就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的适用原则、案件范围、操作程序等方面达成共识。三家单位共同会签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明确适用轻刑快办机制的案件类型、职责权限和期限要求。
《机制》共十四条,对轻微刑事案件的一般原则、适用范围、工作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是全面推进跨部门办案协作配合,有效衔接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判等环节,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重大突破。《机制》细化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将办案期限的缩短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压缩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实现规范、高效、专业的办案目标。
该机制建立后,三家单位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对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没有异议、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的刑事案件,结合速裁程序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压缩诉讼程序,实现轻罪治理、罚当其罪,做到立案易、庭审简、裁决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