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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法院:“三评互动法”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作者:徐西江 发布时间:2024-04-22 15:13:41
“从根儿上找症结,在藤上找瑕疵,在梢上解死结,案件质量层层把关过得硬,重点案件集中评议这招真是太管用了!”应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之邀,刚刚参加一起涉诉信访案件评议“会诊”后,陈律师由衷赞叹。 郯城县人民法院把评查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坚持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创新推行“三评互动法”。“三评”即上诉案件月评查、发改案件季评析、重点信访案件随时评议,“互动”即由法官会议、评查小组主导的内部评查与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的外部评查互动交流,贯穿其中。 为了确保评查效果,郯城法院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员专库,抽调员额法官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设计完整严密的评查流程,将案件质量评查功能拓展到全院各级,形成了法官、审管办、院庭长组成的分段负责、分块负责、协调配合的管理格局。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方式的互动性,也让审判活动的主角——员额法官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参与,促进法官自我管理。 该院把发回重审、改判、长期未结、信访等重点案件作为监督与评查的核心,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促进评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该院还制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监管流程、监管措施,确保“四类案件”监管权责明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建立重点法官、多发案由监管机制,加大约谈问责力度,坚决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为了精准“把脉”案件质量,郯城法院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积极拓展办案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第三方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评查原则,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及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会诊”,实现了案件管理从内部监督为主向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转变。 张某经法院依法拍卖,以42万元的价格获取原村委办公室房产、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地上附属物所有权,然而,一直在原村委办公室两间“东配房”居住的“五保”老人丁某坚决不同意搬离。为此,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并多次到市、县两级法院上访。由于历史遗留原因,矛盾一时不能顺利解决,成为一个令人头疼的“症结”。2021年,张某在拍卖所得的院内土地上施工时,遭丁某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张某将丁某打伤,构成轻伤二级。郯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刑事案件的同时,张某又以丁某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此案牵扯到民事、刑事、执行及信访,如何解开“疙瘩”,实现案结事了?郯城县人民法院启动“三评互动”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对案件进行评查“会诊”。承办法官按照评查意见,联合乡镇、社区、村委,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事佬"人民调解员以及律师的协助下,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多管齐下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完美结案。 郯城法院还建立每周五例行性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进一步理顺独任法官、合议庭与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衔接机制,及时解决意见分歧、统一审判尺度。该院启动案件质量“啄木鸟”工程,每季度召开条线发改案件讲评会,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判质量;并建立"错案"集,确保总结一案、教育全院。随着“三评互动法”的推行,裁判文书、案例、庭审“大比武”也相继开展。两年间,该院有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2篇案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入库审核,24篇案例正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入库审核,全院有3名员额法官被评为市审判业务专家。由于“评查”全覆盖,“质检”深、细、实,该院整体审判水平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审判执行核心数据指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全市基层法院前列,群众满意度水涨船高,连续三年被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兼任案件评查小组组长的郯城法院院长滕厚峰表示:“法官必须要有工匠精神,把案子审明白、判明白,把文书写明白,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说明白,是一辈子的手艺。只有通过评查,反复打磨,确保每一份裁判文书专业严谨,每一个案子精雕细琢,才能既经得起法院内部的检视,又经得起当事人的评价,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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