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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检察:防范于未“燃” “益”心畅通生命通道
作者:吴家圣   发布时间:2024-03-12 14:19:03


  “小区的消防通道上时常有私家车停放,我们经常劝说开走,但是仍然有车主不听。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来事情就大了。”近日,贵州省天柱县检察院在辖区内社区村居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访中,某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向检察官反映。

  消防安全无小事,处处连着生命财产大事。天柱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经调查核实,县城个别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机动车占用,电动摩托车“飞线”充电,个别楼道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常闭防火门不能正常自行关闭等。若不慎引发火灾,将严重影响救援车辆顺利达到和被困人员的疏散逃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消防通道是群众的逃生通道,防火门是守护群众安全的“生命之门”。为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天柱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居民小区及时处理整改,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整合力量加大对全县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切实防患于未然。

  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如果被占用,会引发严重安全隐患,事关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不容忽视!下一步,天柱县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由点及面助推防范化解消防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掐断消防安全事故源头,推动消防安全从“安全管理”向“风险治理”转变,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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