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缅北电诈案:没有诈骗“业绩”,照样构成犯罪
作者:吴燕凤 发布时间:2024-01-31 14:05:22
“我们只找20多岁到50岁之间的女性聊天。因为这个年纪的女性有工作,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我会把自己伪装成30多岁的老板,对方才愿意和你聊天。”在缅甸邦康电信诈骗团伙的3个多月里,小伙杨某经历了几个诈骗团伙,因为没有业绩被“嫌弃”,被公司拿来当反面教材,离开时还要交赎金。 难抵高薪诱惑,男子被骗至境外进行电诈 2020年底,杨某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在家闲来无事,看到朋友圈吴某发的“现在国外有个项目,只要会复制粘贴,月入过万不是梦,走上人生巅峰”的广告宣传,入不敷出的杨某心动地单线联系上年久不联系的好友吴某,在吴某的劝说下,虽然有点担心,但是为了赚钱,他还是心动了,一口答应下来。 杨某与这两人分头到达昆明,再从昆明坐飞机到云南沧源。随后,有两个本地人来接他们,将他们带到一个不知名村子里面,后走了几个小时的山路,然后进入了缅甸的一个小村子,驱车6小时左右抵达了所谓的工厂。杨某最终难以抵挡高薪诱惑,怀着美好的憧憬辗转来到缅甸,这里是行程的终点,也是杨某陷入电诈陷阱的起点。 专业剧本培训,“广撒网”添加女性好友 杨某来到公司以后,公司派人来专门培训他们,还拿一些成功的案例来跟他们介绍,另外就是公司拿得一些话术本给他们看,话术本上的内容就是教他们如何包装自己,如何说话等等的“剧本”,主要也就是如何获取别人的信任,就让他们开始实施“杀猪盘”式的诈骗行为。 诈骗的过程就是他们通过陌陌、探探、星球等聊天软件添加中国境内的居民,通过微信和对方聊天,主要聊感情比较多点,获取对方的信任后就引导对方进行投资。在对方刚开始投资的时候且投资较小的情况下,他们会给对方返还,一旦对方加大投资,就会直接冻结这部分钱,同时找理由叫对方继续投资,直到对方醒悟为止。 身陷境外电诈窝点,“业绩”不佳遭转卖 杨某在的这家诈骗公司上班时间中午十二点钟到晚上的十二点钟,主要的就是聊感情,这方面的话术书也相对较多点。杨某说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就是“晚上想想千条路,白天醒来走原路,光想不做假把式”。 “我前前后后都没有诈骗成功过,公司的人还把我当公司的反面教材来宣传,因为我没有业绩才会被代理组长卖到了公司的其他小组。”据杨某回忆,由于没有所谓的“业绩”,杨某在这个窝点干了2个月左右、被打数次后,就被卖到其他诈骗小组。 那些被骗到诈骗窝点的人,身不由己,连生命都无法保障,有逃出窝点的人被抓回来打个半死,而即便出逃成功,可能被其他人抓到,再次卖给诈骗团伙或其他犯罪团伙,被当地人视为“行走的金子”。 没有诈骗业绩,照样构成犯罪 杨某在境外集团窝点实施诈骗,时间长达140天以上,尽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的规定,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者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认为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有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近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杨某涉嫌诈骗罪向天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回国后虽然在看守所里,但我心里很安稳……”杨某在庭审中供述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