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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法院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作者:梁磊 梁家隆   发布时间:2023-09-22 14:12:37


  近年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法官”工作模式,将多元解纷、信访调处、公正司法功能与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监督推动、宣传引导职责对接融通,将微调解、微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群众身边,助力扁平化社会治理水平再提升。

  整合人大资源,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泗水县法院积极创建“人大代表+法官”新模式,在全县13个镇街成立“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工作室”,打造人大代表、法官、群众的“共享法庭”,实现资源“1+1>2”。

  基层一线倾听“百姓事”。工作室将每月15日、25日定为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公开接待日,深入听取来自基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矛盾,由和人大代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读,共同出主意想办法,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人大代表“全员进网格”。全县五级人大代表全员编入网格(村庄、社区),对辖区发生的矛盾纠纷,由工作室值班人员直接推送至“网格”内人大代表进行调解,涉及到法律方面的,由工作室法官依法予以解答,切实做到“轻微矛盾马上调,基层纠纷现场解”。

  法官、代表“源头解纷争”。采取“法官释法+代表说理”有机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努力将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从过去的“单兵作战”向“协同善治”转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源头。

  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群众多了“司法获得感”

  泗水县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工作室”广泛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广泛听取民声民意。人大代表通过工作室开展活动、联系群众、听取意见,认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有价值的议案建议,持续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

  适时参与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解阶段,主动邀请案件相关“网格”内人大代表参与和监督调解过程。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予以司法确认,及时高效地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

  拓宽法律监督途径。在案件审理和判后答疑等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跟踪监督,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更了解、更理解、更支持法院工作,促进审判权公正、高效、规范运行,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

  加强宣传引导,当好法治社会“助推器”

  泗水县法院通过“人大代表+法官乡村振兴工作室”,及时将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切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推广宣传出去,推进法治泗水建设。

  规划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工作室机制优势,结合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制定三年普法计划,力争实现辖区内村居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全覆盖,培养基层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

  打造“3个一”宣讲路径。设计制作一套特色鲜明、贴近生活的宣传资料,包括普法条幅、法律宣传彩页、法治讲座PPT;培养一支由法官、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组成的法治宣传工作队,针对常见的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劳务用工、婚姻家庭等问题现场宣讲40余次;打造法治宣讲工作品牌,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果。

  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系列活动。根据司法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案件,工作室干警联合多方力量,对接辖区学校,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语,宣讲群众用得上的法律,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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