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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共话慈善法修订 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静圆 发布时间:2023-09-06 13:40:00
现行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作为中国首部慈善领域基本法,正式开启了中国慈善法治之门。今年是慈善法施行七周年,9月5日是第8个中华慈善日。 9月3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在京召开“慈善法修订关键问题讨论会”,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慈善法修订草案以及一些具体问题展开讨论。 符合时代发展需求 慈善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慈善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慈善事业从传统走向现代的重要标志,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七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在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慈善组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慈善监管机制不甚完善合理、慈善事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 2022年12月27日,慈善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目前,这部法律的修订进入广泛征求意见阶段。 “慈善法的修订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的大事,修订后的法律应当有利于增强全社会发展慈善事业的信心,有利于为慈善业界与慈善活动参与者提供更加清晰的依据与更加稳定的预期,有利于真正发挥好慈善事业在收入分配调节、助力保障民生、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郑功成说。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助理兼慈善分会常务副会长彭建梅表示,应积极发展社区慈善,由于社区慈善资金规模较小、活动范围有限、组织化成本较高,建议社区志愿者团队、互助组织、兴趣团体、业委会等各种组织和自组织通过社区备案开展社区慈善活动,激发社区活力。 增设“应急慈善”专章 强化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对机制 慈善法修订草案总结近年来慈善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增设了“应急慈善”专章,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慈善活动进行系统化规范。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副会长、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发展应急慈善,需要建立联合救灾机制,进行信息共享。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谢琼表示,“应急慈善”单独成章的立意是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形成一套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最大程度地统筹调度和协调的运作机制,将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齐心合力办急事、难事、大事。 “尊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阶段性特征和应急时期慈善活动的阶段性和长期贯穿性的特点,建立特别的、全套的、贯穿救援始终的管理和监督制度。”谢琼建议,将慈善活动的目的聚焦于民生福祉改善,支持鼓励更多服务型、社区型慈善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真正促进时时慈善、人人慈善、处处慈善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 提供“法治助力” 将个人求助纳入慈善法调整范围 近几年,网络个人求助变得常见,同时也出现种种乱象,如一些求助者虚构或者夸大病情,隐瞒个人财产信息,将所筹善款用于求助内容以外的环节或其他目的,善款使用过程不透明,众筹平台对求助者信息审核不严等。慈善法修订草案此次将个人求助纳入慈善法修法范围,填补了一项法治空白,也为规范个人求助、治理相关乱象提供了法律依据。 “立法中的个人求助部分,应更多规范平台责任以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合理规定信息发布媒介和网络平台的核实义务,明晰求助人和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要求求助人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受助款物用途及剩余款物的处理方式等。”暨南大学讲师周缘园说。 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李德健建议,对于专门从事个人求助平台服务活动的提供者,在求助信息审核、捐赠资金管理与运用、信息公开、监督受益人资金使用等方面应当施加相应义务。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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