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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董碧仙到清流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桂紫萍   发布时间:2023-08-21 15:59:48


  8月1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碧仙一行到清流调研指导工作。三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文光,清流县委常委、副县长陈豪,清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少明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清流法院机关、灵地法庭、嵩溪法庭等地,查看家事少年专业化审判设施,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清流法院民事案件审判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情况。董碧仙专委对清流法院的民事审判、人民法庭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

  一要更新审判理念,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民事审判涉及大量民生案件,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对每一位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要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尊重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和人格尊严,重视和回应当事人诉求,促进实质化解案件纠纷,避免程序空转,最大限度实现案件审判“三个效果”统一。

  二要要坚持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职能。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治理的最前沿。要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审判职能为基础,通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三要持续守正创新,打造特色人民法庭。灵地法庭、嵩溪法庭要发挥好农村综合法庭的作用,立足当地实际,把灯光法庭、乡贤调解、地标产品保护等特色工作品牌做大做优做强,以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寻找“最美法庭”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创新推动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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