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两部门部署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作者:姚亚奇   发布时间:2023-07-13 13:26:55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家防总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灾害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防御,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着力防范有山洪、滑坡等风险的项目驻地和人员安全。

   通知强调,近期一些地区强降雨过程频繁、累积雨量大,土壤含水趋于饱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增大,各地要强化责任压实,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极限思维、底线思维,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和基层属地防范应对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区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防范应对各项措施。要督促各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防汛责任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强化隐患排查,确保风险管控有效,聚焦施工现场、旅游景点、切坡修路和建房、山洪沟道出口等重点部位,紧盯交通沿线、在建工程等重点项目,举一反三抓好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要高度重视非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排查。要立即组织各工程建设单位对已有驻地的山洪与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全面自查。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工地营地选址要科学论证、合理布局,避开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边坡、临水、临崖等处要经专项处置。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测预警,确保预警叫应到位,指导各地、各施工企业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和夜间巡查,完善群测群防措施,做到山洪与地质灾害早发现、早预警。要严格落实高等级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的“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到工地营地防汛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要有“叫”、有“应”、有“为”,及时组织开展应对处置。要强化科学避灾,确保转移避险及时,加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要切实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保障基本生活,防止撤离人员擅自返回导致伤亡。



来源: 光明日报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