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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法院:信用修复,助力企业“重新出发”
作者:李浩源 发布时间:2023-06-06 14:35:30
“法官,我愿意还钱。”“如果有机会修复失信就是救了企业的命!”在厂房机器的轰鸣声中,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谢某难掩激动之情。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高键带队,执行局干警深入企业就“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开展宣讲调研,并就某涉案企业信用修复事项进行现场办案。 高键一行首先来到被执行企业的生产车间,查看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照现在的生产能力,我愿意按月向申请人偿付,承诺到2024年年底还清本金。”谢某向法官说明了自己的还款计划。 枣庄某水泥加工公司因追偿权纠纷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谢某表示,纳入失信的日子真难熬,不能办理贷款融资,也很难获得上下游企业的信任。融资困难加上债务缠身,孱弱的经营状况又直接影响案件履行能力,企业最终陷入恶性循环。 同时,申请执行人一方也为长年无法收回的债权款项心焦如焚。 案件执行到此就只能被动陷入僵局了吗? “信用修复政策是给那些‘诚实而不幸’的企业‘重生’的机会,既不是给失信被执行人‘开绿灯’,也不能让那些有发展前景、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企业因为信用问题陷入‘死局’。”在履行方案商讨会上,执行一庭庭长王新向案件双方进行政策阐释。在了解法院的信用修复政策之后,双方就分期履行方案进行了更进一步地商谈。原本陷入僵局的案件有望向前一步找到破解的新路径。 新思路带来新出路。今年3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枣庄两级法院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坚持“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相结合,积极构建“分类识别+正向激励+督促履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根据失信企业类型列出退出、帮扶、约束三类清单: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失信企业,全部移出失信名单;对有发展前景、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企业,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督促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制定履行方案,提出履行承诺,根据诚信情况移出失信名单;对那些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者采取信用修复措施后故意不履行信用修复承诺的失信企业,继续依法采用信用惩戒措施,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 同时,枣庄法院加强源头预防机制建设,将督促履行贯穿立案、审判各环节、全过程,以勤督促防失信、以控纳失减失信,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在全市法院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各业务条线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阐释和解读法律政策,引导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信用修复制度既强化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又充分发挥失信惩戒的威慑作用,为失信企业开启了一扇诚信重塑之门,也为涉失信企业执行难题找到了新的‘解题思路’。”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高键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5月底,全市法院已梳理涉企失信案件1675件,将853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为相关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扫清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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