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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举行“生态+司法+保险”协作暨古树名木保险签约仪式
作者:李巧玲 林宗瑜   发布时间:2023-05-24 13:53:51


  为进一步推进屏南县名木古树保护,共建屏南生态文明,5月22日,福建省屏南县召开“生态+司法+保险”协作暨古树名木保险签约仪式。县林业局局长黄廷勤主持仪式,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张肖枫,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传旭,县法院、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人保财险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仪式。

  仪式上,县林业局局长黄廷勤介绍了名木古树保护相关情况,人保财险经理叶更青介绍了保险保障情况,县法院党组成员张传旭在签约仪式上致辞。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张肖枫表示,屏南县是革命老区县、高山生态县、风景名胜县、文化厚重县,古树名木是屏南县重要的文化遗产和自然财富,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宝贵资源。建立“生态+司法+保险”协作,不仅形成了长效保护机制,让古树名木的生存多一份保障,让古树名木也“老有所依”,也是促进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

  随后,屏南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屏南支公司签订《屏南县古树名木保险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保险标的为屏南县林业局管辖范围内,经建档确认的一、二、三级古树名木。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暴雨等原因直接造成已投保古树名木的流失、掩埋、死亡等无法正常生产情况,保险人按照该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下一步,屏南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生态司法保护职能作用,做大做强“生态司法+”文章,厚植绿水青山根基,探索和完善生态司法保护创新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屏南生态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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