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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民工讨薪路漫漫 法官倾情解“薪”愁
作者:李连德 肖达筠 发布时间:2023-05-06 15:25:23
“本来以为这笔钱是一分也拿不到了,没想到法院帮我把血汗钱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拿到薪资的申请人余某升对执行法官连声致谢。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两起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驻守厂区六年多 工人讨薪遇难题 2012年,余某升及其妻子罗某桃在清流县某企业上班。后该企业受到市场严重影响,产品销售受阻,于2015年初被迫停产。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因厂区范围广,地形复杂,为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余某升夫妻接受某生物公司的聘用,在厂区内当任值班经理和保安。然而该生物公司涉及多起经济纠纷,无力支付工人工资等费用,余某升夫妻二人被拖欠工资长达6年,只能一边守着厂房,一边务农维持生计。二人经多次讨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清流法院提起诉讼。 经清流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生物公司同意分期分批付清余某升夫妻二人80个月的工资合计31.84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某生物公司仍未支付工资款,余某升夫妻申请强制执行。此后,余某升夫妻仍受聘于该公司,继续看厂巡逻。 身患重病急用钱 多起纠纷执行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余某升身患喉癌、胃癌、肺癌等重病,家庭经济困难,故该案执行能否到位,事关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和救治希望。 执行法官迅速开启“快立、快查、快执、快结”的绿色执行通道,经线上、线下调查发现,某生物公司名下财产均抵押给其他公司,无其余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厂区拍卖遇转机 倾力执行保民生 2022年5月,某生物公司因其他经济纠纷,名下房产和土地等财产启动拍卖程序。后拍卖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网拍费用,余款为3960119.5元。 为保护劳动者权益,2022年8月5日,清流法院作出《执行财产分配方案》,确认劳动报酬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分配,余某升、罗某桃分别从拍卖款中受偿177266.73元、175494元(含余某升、罗某桃与某生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后至厂房被司法拍卖结束时间段内的工资)。因上述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另一案件债权人某节能公司对执行分配方案提出反对意见,于是向法院提出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对余某升、罗某桃的案款分配。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最终维持原分配方案。 日前,清流法院执行局已完成对余某升、罗某桃执行款项的支付,案件顺利执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清流法院将不断加大劳动报酬类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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