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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法院巧做“陪审四员”文章
作者:汪新元 夏璠 发布时间:2022-11-11 14:33:55
今年以来,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在陪审工作中,为人民陪审员搭建维权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普法教育的宣传员。该院要求76名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将76名陪审员分到13个业务庭,通过参与庭审活动,让每个陪审员直观地感受着法律,培养陪审员对法律的信仰,提高司法公信力,使法律的宣传通过这种司法活动的亲历性,通过陪审员去影响着他们周围的一大批人,从而达到法制宣传的效果。 司法便民的联络员。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来自群众、与当事人沟通方便、易化解矛盾的优势,主动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架设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如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比较尖锐对立的案件,当事人对法官有误解的案件,主动邀请陪审员参与审理。今年以来,共有72名陪审员参审案件1556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定纷止争的调解员。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社会职业和社会阅历各不相同、参与审判分析案情不同的特点,使其分别参与到各类案件的审理中,为法院准确地认定事实,做出公正处理提出了可行建议;另外,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案件,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和了解社情的优势,安排他们参与庭前和庭后调解,通过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促使当事人通过调解息诉,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释疑解惑的指导员。为了体现个案裁判中最大程度体现社会价值取向,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自身特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采用特选方法选取陪审员,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解决一些专业领域的疑难问题,让陪审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帮干警释疑解惑,助干警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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