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促进人民法院多元化参与乡村治理,近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与荥阳市乡村振兴局签订法治共建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搭建联合诉讼服务平台、深化乡村纠纷诉源治理、优化涉农案件调解审判机制、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共建协议。
此举是荥阳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意见》的具体举措。此次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在乡村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有力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荥阳市人民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普法百日行”等宣传活动,并借助“两微一端”新媒体,以生动鲜活的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法治理念,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同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供合理化解决建议,引导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筑牢第一道防线。
下一步,荥阳市人民法院将立足乡村振兴大局,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协同荥阳市乡村振兴局努力打通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