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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检察:能动做好支持起诉 助力弱势群体维权
作者:吴秦名   发布时间:2022-08-02 14:41:45


  近三年以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以民事支持起诉为托手,同时运用“检察公开听证+诉前司法确认+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多元化方式,聚焦农民工讨薪难、老年人老无所依问题,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7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成功帮助320余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141万余元,让2名老人安享晚年,老有所依。

  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拓宽案件来源线索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凝聚合力共同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22年4月份牵头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帮助农民工讨薪强化诉源治理协作机制(试行)》。该机制包含了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案件磋商机制、联席会议召开等内容,促使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以最高效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机制建立后,检察机关已收到8件案件线索,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2件。同时,该院运用法治宣传周、政法大走访、党政大走访等工作契机,宣传检察机关在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的职能职责,获取不赡养老人问题线索1件,经和解未果,已依法支持起诉。

  检察听证应听尽听,搭建平台寻最优方案

  该院在获取案件线索后,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在多方调查核实,找准问题结症后,以检察听证为载体,邀请专业人士担任听证员,有关司法行政部门人员参与进行释法说理,为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共召开民事检察听证会6次,促成当事人在听证会上达成和解4次。

  如该院办理的一起某项目工程包工头拖欠5名农民工工资一案,检察听证会上,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在尚未结清的工程款限额内先行支付包工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听证后的第五日,施工总承包单位代为支付5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共计40499元。对于未达成和解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合法合理保护农民工权益。

  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并行,强化诉源治理

  该院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明确“一个案件一个方案,共性问题一起磋商,同步堵塞社会管理漏洞”的工作原则,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服务民生保障工作。

  如在办理的一起某公司拖欠200余名农民工工资15万余元支持起诉一案,该院经认真审查后,鉴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均系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脱贫户,为多方听取意见,妥善解决问题,牵头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经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强化司法保障,并对社会管理漏洞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强化法检工作合力,该院受邀积极参加了天柱县人民法院组织的诉前调解,经共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经审查,于当日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同时,该院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社会管理问题,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检察听证会听取了被建议单位的意见建议,通过深入沟通和交互意见,检行两部门达成共识,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既要依法处理,也要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被建议单位明确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并对建议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向被建议单位宣告送达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法检联合诉前调解,化解家庭纠纷重拾亲情

  该院立足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将情与法相结合,秉着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工作原则,通过“诉前调解+支持起诉+释法说理”方式,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该院办理的肖某某对自己六旬父母和在校未成年子女未尽到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一案,接到案件线索后,经调查核实,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又系残疾人,肖某某离婚离家后七年期间对其父母和两名子女未尽到赡养、抚养的法定义务,为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受教育权益,督促肖某某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该院多次与肖某某沟通无果后,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受邀参加人民法院组织的诉前调解工作,经法检联合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并于当日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2022年1月,检察干警对案件进行回访,肖某某已履行调解协议内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让2名老人得以安享晚年,老有所依,让2名子女得以在校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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