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权益摆在首位,努力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效能。近日,广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江西上饶与安徽六安两地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当事人遇到的难题,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圆满解决了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
原、被告就铜排购销一事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原告向被告提供了相应的铜排,被告在支付了一部分货款后,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届满时未履行义务,且经原告多次催款仍欠货款九十多万元未支付,原告要求被告付清上述欠付货款及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此外,原告还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公司的银行存款110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刘日进深入分析原被告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且考虑到被告系外地公司,如若冻结被告账户势必会给企业造成进一步的损失,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多次组织案涉企业调解,并结合案情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就货款的给付进一步达成协议,双方企业握手言和。
下一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不断优化便民利民举措,妥善处理涉企纠纷,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为区域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