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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法院:些许小事暖民心 为民服务见真章
作者:刘黎明 张丽娟   发布时间:2022-04-19 14:12:11


  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积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执行实际工作中通过抓实一些便民措施细节,以暖心举措促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见效。

  让当事人不再为写“收条”发愁

  “法官,我不会写字,不知道收条怎么写,怎么办?”

  “收条已经帮你打印好了,你带上身份证、银行卡来办理就行了。”

  针对部分当事人不会书写收条的情况,孟村县法院执行干警郑文君采取“给当事人打印好收条让其进行确认后签名按印”的方式来解决,并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让当事人不再为书写“收条”发愁,大大方便了当事人。

  微信送达,让当事人少跑路

  “我在外地打工,无法来领取执行通知书,怎么办?”

  “我把这些文书通过微信发给你,你看后及时想办法筹钱汇入缴款通知书上的账号内,到账后我会出具票据拍照发给你。”

  “我现在无法来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我加你微信,请你通过微信发给我。”

  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减轻当事人诉累,对于要送达给当事人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孟村县法院执行干警王占魁在通过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后,采取微信拍照给当事人的方式开展工作,然后截图放入卷宗存档,给当事人开了方便之门。

  微信和解,不见面,零跑路,了结案件

  “我真没想到,我一次法院都没去,和执行法官一次面都没见,执行法官就把案件给执行完了,我真是太高兴了,太感谢他们了”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某公司负责人张某激动地说道。

  2021年11月12日,孟村县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细、落实,通过微信+电话+执行案款系统转账等手段,让当事人以“不见面”、“零跑路”的方式了结案件。

  2021年9月开始,新型肺炎疫情又开始在国内多地散发开来。面对疫情,各地严格落实上级号召,采取了严格的人员出行管控措施,并加强流动人员排查与管理。在这一特殊时期,执行法官吴玉超没有被动等待被执行人李某主动交付执行款,而是灵活采用微信、电话等方式与被执行人李某和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某公司负责人张某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询问被执行人李某履行事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吴玉超的多方耐心沟通下,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某公司终于达成执行和解,2021年11月2日,被执行人李某将案件执行案款8500元通过“一案一账户”银行转账方式交付到孟村县法院,案件以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某公司负责人张某“不见面”方式了结。

  因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某公司在外地,根据现在的疫情防控形式,不便来回奔波,如果要到法院来领取执行款,对于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某公司负责人张某来说,既不方便也增加了感染新冠病毒的危险。为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案款发放的影响,让执行案款发放正常进行,执行法官吴玉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告知安徽省某公司负责人张某,通过邮寄领款表和收条的方式领取执行款。执行法官吴玉超给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某公司负责人张某邮寄了领款表,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某公司负责人张某收到后,执行法官吴玉超在微信中告知安徽省某公司负责人张某如何填写领款表等内容,张某填写完毕后将领款表邮寄回了法院,吴玉超法官收到领款表后,经过电话与张某再次确认后,马上发放了执行案款,待执行案款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发放成功后,和张某确认是否已收到款项,让张某在“零跑路”的情况下领取了执行款,减少了人员聚集,避免了交叉感染。

  疫情封控难出行,线上执行不停歇

  “我真没想到现在全国疫情这么严重,您通过网络执行,把被执行人拖欠我的借款给执行回来了,真是太感谢您了!”申请执行人张某对执行法官吴玉超激动地说道。

  2022年3月31日,孟村县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认真贯彻落实防疫要求,坚持“防疫与执行两手抓”,推进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通过微信执行方式,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29日,执行法官吴玉超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称通过朋友关系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在北京有一份25000元的到期借款债权,该笔债权将于2022年4月底由拖欠被执行人李某的到期借款债权的刘某向被执行人李某偿付,并提供了拖欠被执行人李某到期借款债权的刘某的联系方式。

  疫情期间执行干警无法线下办公,无法和当事人面对面交流互动,更无法出差办案,采取执行措施也困难重重。但执行法官吴玉超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必须要敢于担当作为。吴玉超法官马上与拖欠被执行人李某到期借款债权的刘某进行了电话联系。由于疫情期间快递全部停运,无法邮寄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吴玉超法官添加了刘某的微信,通过微信视频详细核实了刘某的身份信息,向刘某线上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刘某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协助执行,并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停止向被执行人李某偿付25000元借款。

  得到消息的被执行人李某马上和吴玉超法官进行了电话联系,吴玉超在电话中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受到批评教育的李某承诺马上偿还张某的借款2万元。3月29日下午16时许,李某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拖欠张某的2万元借款如数打到法院账户,3月31日张某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至此,该起案件了结。

  除以上便民措施外,孟村县法院还通过抓实“预约接待当事人”、“主动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促使作风实现大转变大提升。虽然疫情改变了原有的工作方式,但面对疫情之下的执行难题,执行法官们并未止步不前,他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把解民忧穿始终;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和执行案件的关系,通过“非接触”执行方式推动工作,实现了工作和防疫两不误,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的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实现了执行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感受到了疫情“寒冬”中的执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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