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疫情对企业发展产生的不良影响,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大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到位率,为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期,该院仅用20余日便快速为一企业讨回被拖欠7年的46万余元工程款,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不足的艰难困境。
2011年12月,某电力工程公司中标了某镇政府“视频监控项目”,并和该镇政府签订工程合同书,约定了工程总承包价格、承包方式、价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2014年1月,上述项目工程经该镇政府验收合格,并于当年12月双方就该项目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确认总工程款为1527653.11元。截至2021年4月23日,该镇政府先后支付了电力工程公司1089149.65元,尚余438503.46元未支付。2021年9月,经电力工程公司申请仲裁,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该镇政府给付电力工程公司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共计46万余元。然该镇政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电子工程公司遂于2022年3月1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某镇政府送达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履行工程款给付义务,然仍未得到回应。为尽快帮助企业讨回工程款,执行法官遂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从其银行账户划扣469805.76元。2022年4月7日,在划扣的款项到法院账户后,执行法官便于当日迅速通过案款发放平台发放到电力工程公司账户中。“谢谢法官,你们的工作效率真的太高了,这么短时间就帮我们要回了工程款,现在疫情期间资金周转非常困难,这笔款项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