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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推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现象
作者:万静 发布时间:2022-01-21 11: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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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治理,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共检查收费单位9.89万家,发现涉嫌违规金额125.2亿元,已督促违规收费主体主动退还54.46亿元。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加强行业领域自律、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企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伴随着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规模的迅速扩张,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收费等乱象,也在一些行业领域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题新闻发布会,披露了我国目前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存在的四大类涉企收费现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收费乱象,执法部门将分行业分领域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措施,有效规范行业协会违规收费问题。 乱收费主要有四大类 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这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要求,也是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助于增加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活力。 据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嵇小灵介绍,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治理专项行动,着力聚焦政策导向、突出问题和影响深度三个维度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在治理涉企收费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现象,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 强制入会收取会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本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一些协会承担着政府部门委托的登记、备案、评价等事项,这些事项本来是协助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但协会强制要求企业必须加入协会、缴纳会费后才能申请这些事项,借机违规收费。 增设从业要求强制收费。有的协会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将协会开展的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挂钩。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达不到一定学时,就在资格年审时取消从业资格,借此强制收取培训费。由于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以网络培训为主,课件制作成本较低,而收取的培训费标准高,年度盈余非常大,企业反映较多。 通过关联企业强制收费。部分协会通过协会下属企业或者协会负责人开办的企业收取费用,表面上是市场化服务,实质上利用了协会的影响力,将协会变为企业牟利的工具。比如,某协会开展资质评价活动,由会长开办的两家公司收取年检费、培训费、审核费、证书费等各项费用,转移协会的收费。 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并收费。协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后才能举办,并且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但一些协会为规避规定,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更名为评价、排名等继续开展。诸多企业为了“增信”“镀金”,不得不参与协会的变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协会缴纳不菲的费用。 督促退还收费逾50亿元 近两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经营发展面临许多压力。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协会、商会实施的行政事业性乱收费和经营服务性乱收费行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生存发展更是雪上加霜。 “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是企业的迫切期望和要求。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把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局长袁喜禄说。 据介绍,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治理,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共检查收费单位9.89万家,发现涉嫌违规金额125.2亿元,已督促违规收费主体主动退还54.46亿元。 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一直饱受诟病却又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分析指出,行业协会、商会虽然在名义上是民间中介组织,不能与政府有任何依附关系,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行业协会虽然完成了与政府的脱钩改革,却仍未完全摒弃“红顶中介”的属性,个别协会、商会难免会利用自身优势,在强制市场主体入会或接受服务、缴纳费用等方面实施违规行为。 此外,我国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法律规范还有待进一步确定和明晰。2019年6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曾被誉为“行业协会、商会最彻底的脱钩改革举措”,然而其具体规定主要聚焦在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定位方面,对如何规范收费行为“着墨不多”。因此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2021年的涉企收费检查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总局加强行政执法,创新执法手段,实现涉企收费执法的统一化、标准化,强化涉企收费监管的执法效果。具体的做法是,市场监管总局就涉企收费检查形成标准执法规范,编制上、下各半年的两部《执法手册》,按照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从检查步骤、违法行为认定、政策规定、案例示范等角度进行全面示范和讲解。 “通过将检查步骤进行细化,可以提高行政检查效率,实现文明执法,提高相对人的可接受性,同时尊重相对人在执法程序中享有的各项程序权利;通过将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化,可以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裁量实现内部约束,达到‘相同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法律效果,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防止执法部门恣意裁量、滥用裁量、裁量怠惰等情况的发生;通过将政策规定予以统一列明,有助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吃透政策文件和政策精神,防止出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离,有效实现清理涉企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执法目标。”袁喜禄说。 水电气暖领域是重点 “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收费检查,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说。水电气暖领域由于涉及领域广、市场主体多、乱收费种类多、查处金额大等特点,是专项行动2021年下半年的检查重点。该领域的涉企收费乱象呈现出对执行政策“观望拖延”“自立名目”乱收费、转嫁费用、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收费”等类型。 例如,许多水电气暖企业还在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费用,如供热环节增容费、管网建设费、用电报装工程的调试费、燃气工程接入环节接点费、碰头费、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等。2020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生产带来的影响,国家出台一系列涉企收费优惠政策。但是实践中一些公共企业并不及时传导降价红利,相关资金清退不彻底。一些水电气暖企业自设项目、自定标准进行乱收费,擅自收取所谓的“补卡费”“水质检测费”等,在供暖收费中自设管道清洗费、维护费等,计量器具检定中擅自制定“铅封费”等。此外,新的政策明确要求,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水电气暖企业的投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但是实践中一些水电气暖企业转嫁这笔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仍收取红线外费用。 2021年由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取消供水环节、供电环节、供暖环节、供气环节、接入工程等方面的不合理收费。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王锡锌说。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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