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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钢同志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作者:朱善永 宫轩   发布时间:2021-12-27 14:27:35


  日前,公安部发布命令,追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副局长兼东莱街派出所所长刘学钢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021年9月24日凌晨,刘学钢同志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1岁。

  刘学钢,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副局长兼任东莱街派出所第二十二任所长,四级高级警长。曾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荣获“龙江先锋民警”、全省优秀政治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他被辖区百姓称为东莱之子,是历任东莱派出所所长中唯一在任离开的人,他将全部身心和炽热情感交付于东莱。从警31年,从基层派出所民警、政工干部到东莱街派出所所长、道外分局副局长,他始终坚持战斗在基层一线,忠诚履行人民警察神圣职责,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全部奉献给了公安事业,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特别是在东莱街派出所工作期间,刘学钢同志带领这支取得无数荣誉的队伍以新担当新作为忠实履行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总结提炼了16项“新时代东莱工作法”,逐步形成提炼了以“讲忠诚、爱人民、守清廉、创平安”为核心的新时代“东莱精神”。三年来,东莱街派出所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荣立公安部集体一等功。公安部党委、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公安厅相继作出学习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决定。全社会再一次掀起“学东莱”的高潮。

  新时代的东莱精神,在刘学钢同志的带领下,再次推向全国。然而,他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深深热爱、无限眷恋的那片热土。刘学钢同志去世后,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道外区委、市公安局道外分局相继作出向刘学钢学习的决定。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刘学钢虽离开了热爱的事业和爱戴他的百姓,但却凭一腔赤诚,书写了警察生涯最辉煌的答卷,他永远是东莱的儿子、永远是东莱的一面旗帜、不朽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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