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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小标的也有大权益
作者:贾凤懿   发布时间:2021-11-30 14:50:56


  “太感谢你们了,这四千块钱我用了一年多时间催要都没结果,你们两天就帮我拿回来了!”近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7月6日,秦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与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经认定,秦某承担全部责任,刘某的各项损失为6020元。原本双方私下口头协商,秦某负责修理汽车的全部费用,但需要交钱的时候秦某却没了踪影。刘某无奈将秦某诉至巩义法院,法院判决秦某赔偿刘某除交强险赔偿限额2000元外的各项损失费4020元。

  秦某是外地人,从庭审开始就没有露过面,刘某多次打电话催要欠款未果,遂于2021年11月初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九室副主任王林超接到案件后,立即电话联系秦某,一开始秦某就推脱说没钱。案件的执行标的额并不大,但秦某却始终不履行,自认为标的小、距离较远,法院拿他没办法。王林超认为有必要与秦某进一步沟通,让其认识到法律义务不容逃避。“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进行公开曝光以及信用惩戒,出行、贷款、高消费等都将受到限制,因为几千块钱影响自己的信用,得不偿失啊!而且你如果一直逃避执行,我们找到你,肯定会对你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经过王林超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秦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逃避履行的错误,主动将案件款通过微信转账交给了执行干警,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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