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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法院部署人民法庭工作暨“一法庭一特色”创建
作者:范会   发布时间:2021-11-17 14:27:09


  11月12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在田坝法庭召开人民法庭工作暨“一法庭一特色”创建部署会,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院领导班子、六个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志巍主持。

  部署会上,副院长李玲,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龙,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启欢分别就立案信访、执行案款清理、法庭工作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陈永福分别与六个人民法庭庭长签署“一法庭一特色”创建责任书。

   “党建工作加强,办案团队优化;法庭功能完善,装备设施齐全;诉讼服务便捷,案件质效优良;参与治理深入,司法保障有力。”陈永福提出特色法庭创建的目标。就如何开展好人民法庭工作暨特色创建工作,陈永福提出建“四化”、去“四化”的要求,即:

  建规范化。根据发展的需要,合理制定组织规程、基本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并通过组织实施和不断完善,达到井然有序、协调高效的目的;

  建专业化。加强专业标准学习,年轻干警要从职场小白成长为工作大黑,法庭要从办案团体塑造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法庭顾问,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

  建特色化。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打造品牌为目标,结合法庭的地理位置、案件种类、法官干警特长等因素,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社会治理、法治宣传、文化建设等方面打造出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

  建团队化。团队存在的起点是互补的需要,干警与干警之间、法庭与法院其他部门之间、法庭与当地党委及辖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团队化建设观念,建立分享、共享机制,实现1+1≥2的目标。

  去机关化。作为人民法庭,亲民便民是工作的重要原则,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信接受群众监督;

  去特殊化。坚决摒弃搞特殊化的思想,违反规定享受特殊待遇,保姆式保障的工作生活严重脱离群众、败坏社会风气,最终腐蚀自身;

  去功利化。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祛除个人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将执政党的根本利益要求与当地百姓的根本利益诉求最大限度统一起来,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

  去媚俗化。杜绝集体工作泛娱化、个人生活公众化的倾向,坚持原则,要耐得住寂寞,不以扭曲的自我价值判断过分迎合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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