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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行人当场死亡 法官调解化解纠纷
作者:黄钰文   发布时间:2021-11-03 13:56:20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道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交通死亡事故纠纷。

  2021年5月26日,马某驾驶车辆与横过道路行人蒋某发生碰撞,造成蒋某死亡和车辆受损。经瑞昌市交管部门认定,马某和死者蒋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经查,马某的车辆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公司投保了保险。因协商未果,蒋某的家属将该保险公司诉至瑞昌市人民法院。

  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得知死者家属希望早日了结案子。为此,法官决定先进行调解工作。法官了解到原告的诉请和被告的赔偿意愿后,一方面向死者家属进行法律专业知识讲解;另一方面组织被告保险公司多次反复进行调解,释法明理,把握时机,逐步缩小双方当事人赔偿款上的差距,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赔偿数额的调解协议。至此,这起交通死亡事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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