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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1家旅馆被查处!公安机关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暑期住宿安全
作者:郝萍 发布时间:2021-08-13 14:30:27
[大图]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五必须”要求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部5月底制定发布了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围绕入住查验登记、入住询问、可疑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切实强化安全保护措施。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累计专项检查旅馆25.3万家,登记报备未成年人入住信息391万条,核查可疑情况7.67万次,集中查处未落实“五必须”要求旅馆6831家,及时帮助找回了一批离家出走的孩子,有效预防了一批在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的发生。 6月15日,一名中年男子携一名女孩到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某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两人均已饮酒且说话语句混乱。前台工作人员按照“五必须”要求,查验登记两人身份证件信息并询问两人身份关系,发现两人含糊其辞,答非所问,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立即前往该酒店进行核查。经查,张某(男,43岁,额敏县人)通过微信结识阿某(女,17岁,额敏县人,高中学生),后约其吃饭喝酒并诱导带至宾馆开房。经联系女孩监护人,监护人对此不知情,即赶来将女孩接回家,派出所对该男子批评教育,对女孩予以教育。 此外,上海宝山区某宾馆落实“五必须”要求,及时帮助找回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广西桂林某宾馆落实“五必须”要求,有效预防未成年女孩与男性网友开房;江苏徐州某宾馆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自残自杀事件。 针对暑期未成年人住宿高峰特点,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五必须”要求落实情况纳入旅馆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回头看”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了一批未落实要求的旅馆。 6月28日,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辖区发生在宾馆内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倒查,发现6月26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7岁)以过生日为由叫杨某(女,13岁)一起吃饭,与任某(男、17岁)、吴某(男、17岁)共同将杨某带至宾馆并灌醉,后刘某对杨某实施了性侵害。经倒查,宾馆工作人员仅登记了刘某的身份信息,未按要求询问登记杨某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同住人员身份关系,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多名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的可疑情况。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该宾馆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罚款。 据了解,当前,未成年人在旅馆入住主要有五类情形值得关注:一是未成年人在醉酒等状态下,被异性带至旅馆入住;二是未成年人私下与异性网友见面,到旅馆入住;三是未成年人因家庭矛盾、学习压力等原因离家出走或不按时到学校,独自到旅馆入住;四是多名未成年人到可提供电脑上网环境的电竞酒店开房住宿、长时间玩游戏;五是多名未成年人男女到旅馆开房混住等。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群众要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发现可疑情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检查监督和倒查追责力度,严格督促旅馆贯彻落实“五必须”要求,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住宿安全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旅馆发生,全力护航未成年人住宿安全,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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