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最高检发布涉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作者:杜洋 张昊   发布时间:2021-08-02 10:27:25


  在未核实飞行审批、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两人驾驶飞机航拍测绘,干扰了部队空中训练,并造成民航联合航空某航班和南方航空某航班延误;男子明知对方是军嫂,仍与之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同居破坏军婚;军人母亲车祸身亡,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金……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

  两女针对现役退役军人招摇撞骗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女子李某某购置军用床、军服、军被等物品,将租住房间仿照军队营房宿舍进行布置,伙同女子葛某某冒充军人实施招摇撞骗。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李某某和葛某某共同或者单独作案,编造现役军人的虚假身份,选择适龄现役或退役军人为侵害目标,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与被害人联络,假意建立恋爱关系,在取得对方信任后,编造家庭成员生病等理由,先后骗取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5万余元。

  2019年1月1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葛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同年3月1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李某某、葛某某有期徒刑5至6年不等。

  滨海新区检察院对被害人陈述、微信往来情况、钱款转付记录等详细审查,全面梳理在案证据。针对证据体系存在的薄弱点,从控制赃物、提取物证等切入,引导公安机关补强完善客观证据,夯实指控证明体系。同时,加强军地协作,以点带面,在依法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促进军地双方进一步关心适龄现役军人的交友恋爱问题,普及婚恋相关知识,给予及时的帮助和疏导,依法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办理涉军案件,要充分依托军地协作机制,延伸检察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军地协作,落实普法责任,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军地双方共同关心并解决现役军人后顾之忧,依法保障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国防利益。

  醉酒硬闯军演地区致使军人受伤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6日晚,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在辖区组织军演,并安排士官薛某某在某偏远的乡镇路口临时布防,执行安全警戒任务。朱某某与同伴刘某某酒后骑电动车路经该地时,不顾薛某某劝阻,强行要求通过路口。朱某某趁薛某某与刘某某交涉之际,突然下车用手掐住薛某某脖子,将其推倒在路旁一条深约4米的水沟内,造成薛某某头部、脚部、肘部受伤,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当晚朱某某被抓获归案。

  办案过程中,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被害人相关权利义务,及时向部队通报案件办理情况;通过部队调取军人身份认定、被害人系正在履行军事演习职责等证据,核实朱某某阻碍行为对演习造成的影响等事实;认真听取部队的意见,并邀请部队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经教育转化,朱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0年7月27日,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朱某某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提起公诉。同年8月14日,信丰县人民法院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典型意义】 军人执行演习演训等军事任务及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受到法律保护。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对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犯罪的办理力度,要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好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工作。对没有造成阻碍军事演习继续进行等严重危害后果的,要通过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悔罪。同时,通过庭审观摩、以案释法等手段,强化法治宣讲,营造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的良好氛围。

  非法买卖制式服装危害国防利益

  【基本案情】 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作为个体经营者的张某在未取得武装部队制式服装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大量采购仿制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在网上销售。经查,张某共计售出07式迷彩大衣、07式迷彩作训服等仿制军服400余件(套),获利3万余元。

  2019年12月2日,公安机关在张某租赁处现场查扣各类迷彩作训服、迷彩大衣、迷彩帽等2000余件(套),各类部队肩章、领章、胸标等400余件(副)。经鉴定,上述扣押物均属于现行军服仿制品和仿制军服标志服饰。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该案部分证据存在瑕疵,及时制定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就涉案物品来源、去向、交易金额、扣押程序、鉴定意见等提出15条补充侦查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搜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为后期准确认定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汉川市检察院依托军地协作机制,协调部队相关部门对该案关键证据出具鉴定意见,依法认定涉案物品属于现行军服仿制品和仿制军服标志服饰,解决了本案定性中的最大争议问题。

  2021年1月21日,汉川市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3月9日,汉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

  【典型意义】 武装部队的制式服装、配饰,是武装部队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物资,也是军人形象的重要标志。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的行为,严重危害国防利益。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要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完善证据,依法准确定性,维护武装部队正常管理秩序和军人良好形象。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赵某某刘某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孙某破坏军婚案、王某德王某彪司法救助案、张某兵张某军司法救助案等。检察机关将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司法办案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涉军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



来源: 法制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1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