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判决书一目了然,当事人一看就懂,真是太好了!”原告王某的代理人拿到这份“表格式”判决书后由衷称赞道。近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对一起简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判决,但与以往的判决书不同,原、被告双方拿到的是一份“表格式”判决书。
2021年5月3日,被告王某驾驶轻型货车,与原告雷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雷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王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后,经过道调委诉前调解,未能调解成功。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原告雷某主张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承办法官收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遂于2021年6月18日发出首份“表格式”判决书。整张判决书呈表格形式,包含了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判决事项等所有判决书的基本要素,最重要的是赔偿项目被清晰的展示在表格中,使裁判文书简洁易懂。“表格式”判决制作过程便捷快速,极大地提升办案效率,让司法审判公正和效率“一目了然”。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泗水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该院积极探索“道交一体化”工作机制,创设了“交警部门初步调解+道调委诉前调解+审理团队快速处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诉前化解,提高纠纷解决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