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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建议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停车难、行车难问题
作者:龙静 杨长霖   发布时间:2021-04-15 15:27:50


  “我们开车出去,总是找不到停车位,一些公用停车位总被人用凳子或者告示牌等方式长期占用,开车出去很难找到停车位,出行相当不方便,这个事情你们检察院能管吗?”这是2021年3月份,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了解城区公共停车位使用情况时老百姓向检察机关反映的情况。

  经依法调查核实,天柱县凤城街道中心市场、蚂蟥龙等路段的部分饭店、酒店、花店、小超市等经营户为了个人利益,擅自用凳子、花盆、水泥墩、三轮车、电动摩托车、专用车位告示牌等方式占用道路边的公共停车位,不仅影响天柱县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人民群众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为此,天柱县检察院依法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城区内擅自用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

  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立行立改,对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或者个人进行法律宣传,对城区类似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并进行严格治理,对违规者下达清除障碍物通知书,限期不拆除的进行了强制拆除。为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提升全县市容市貌,以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迎接第十二届黔东南州旅发大会,该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在城区高龙路、民生一街、民生二街、凯旋路地段车行道,合理规划了机动车公共停车位173个,摩托车公共停车位457个,有效缓解了县城区内停车难、行车难、擅自占用公共车位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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